1. 馬上取消<強積金對沖> — 香港的打工仔一向待遇微薄及缺乏保障,幾經辛苦才爭取到聊備一格的強積金,但僱主竟然運用強積金去對沖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,歷屆政府束手無策。梁振英政府及林鄭月娥政府都口口聲聲要儘快打開這個死結,不惜動用巨額公帑來補貼商界,但僱主代表堅決不讓步,至今還是膠著,取消無期。
時至今天,林鄭政府應當機立斷,克服工商界的無理阻力,早日取消強積金這個於天理不容的畸形現象。
2. 以<生活工資>代替<最低工資> — 超級富豪們,請你們嘗試與你的家人以最低工資生活一個月,體驗一下低收入人士的困境。對絕大部份打工仔來說,最低工資基本不能應付日常生活需要,更不用說改善居住環境,教育子女,或儲蓄養老。在未實施最低工資的年代,工商界視之為洪水猛獸,聲稱一旦實現最低工資,便會導至大量裁員,企業出現倒閉潮,投資者卻步。結果事實說明一切,完全沒有這些情況。
今天,我們需要儘快以<生活工資>取代<最低工資>. 據學者的估計,生活工資比最低工資高約三分之一,工商界絕對可以負担得起。超級富豪們,你們不妨又用一個月時間體會一下生活工資對生活質素有何改善?
3. 推行全民退休保障 – 2012年,林鄭月娥還是政務司司長的時候,特別邀請了周永新教授研究全民退休保障的可行性,但當2014年,周教授提交關於全民退休保障的建議時, 林鄭月娥卻完全拒絕考慮,並粗暴地一錘定音,否決了全民退休保障的設立。
林鄭月娥口口聲聲重視專家學者的意見,她當時決斷地把周教授的建議打入冷宮,引起極大爭議。周教授的建議其實已相當保守,充份平衡了退休者的需要,,未來的趨勢,庫房及公眾的財務負担等因素,但仍不為政府所接納。究其原因,祇有一個,就是不敢觸動工商界的利益,充份貫徹向工商界傾斜的政策。
今天,正當愈來愈多人可以享受更長的壽命,全民退休保障的必要性亦大大增強,林鄭政府應馬上重新考慮周教授的建議,儘早創立急不容緩的全民退保制度。
4. 恢復遺產稅 – 在香港這個收入及財富如此高度懸殊的社會,為何竟然沒有遺產稅? 其實香港自1915年便引入遺產稅,官方公佈的目的是“讓整個社會在那些非常富有的人去世後受惠,因為那些富人致富的部分原因,是資產增值及香港經濟增長,而整個社會對此也作出了貢獻”。 但是,在2005年,當唐英年擔任財政司司長時,政府卻在大量反對聲音中將之廢除,這是給與超級富豪的天大禮物。這些富豪的財富,供他們及其家人幾世也用不完,為甚麼連死的時候也不讓他們為社會作出一些貢獻?
林鄭政府應在最短時間內恢復遺產稅。
5. 改革稅制 – 恢復遺產稅是立竿見影的措施,稍長遠一點(兩,三年內),是必須改革現有的稅制。香港一向以簡單稅制及極低度稅率見稱。這在二十世紀戰後初期是無可厚非的。但踏進廿一世紀仍然抱殘守缺奉行這樣的稅制,肯定是不合時宜。
眾所週知,長期的低稅率為香港帶來至少兩大災害: 一是富有的人(包括極富有者)跟一般受薪人士採用同一稅率,實際效果就是累退制,亦是做成收入及財富嚴重不平衡的重要原因。
另一惡果就是由於稅率低,政府長期依賴賣地收入作為收入的主要來源,直接導至地價,樓價及租金不斷攀升,地產商的利潤幾何級數增長,樓價卻升至普通市民無法負担的程度。
林鄭月娥還未當上特首時曾在公開場合表示,她是不會觸動稅制的。很明顯,她深知稅制改革會影響既得利益者,而他們手持小圈子特首選舉的大量選票,自然不能得罪他們。
此時此地,稅制改革實在是急不容緩。改革的方向有兩大重點: 提高利得稅,同時堵塞稅務漏洞,讓利潤高的企業負担更高的稅款; 二是個人所得稅採用累進稅率,讓高收入人士交更多的稅。總的作用是扭轉目前過份依賴賣地收入,及縮減貧富的過度懸殊。
6. 加速公屋及居屋建設 — 目前公屋輪候時間已升至5.5年,數字不單繼續遠離政府「3年上樓」目標,再創近19年新高,申請數目近27萬個。 近年新建的公屋卻每年平均不到3.5萬個單位,此消彼長下,輪候冊勢越排越長。 與此同時,居住在劏房,籠屋等「不適切住所」的人數亦超個20萬,他們的居住環境極度惡劣,還要面對不斷加租之苦,生活質素每況愈下,是香港這個五光十色大城市的恥辱。
特區政府絕對有足夠財力大刀闊斧地處理公屋供應問題,但多年來卻以土地供應不足為藉口,致令問題愈來愈嚴重,2017年大張旗鼓地成立由黃遠輝担任主席的<土地供應專責小組>,廣泛地徵集各方面的意見來提高可發展土地的供應. 但報告書還未出台,林鄭月娥已搶先宣佈<明日大嶼>的開發,視專責小組的努力及共識為無物,反映出林鄭月娥政府不尊重甚至抹煞香港一直以來奉行的諮詢機制。後來雖然表面上接納了專責小組大部份建議,但會否全力推行實在令人存疑,因為多項措施都需要多位司長局長級人馬向相關人士,團體及財團進行游說工作,艱巨而繁複,若同時又要推銷<明日大嶼>這個超級工程,官員們肯定顧此失彼,兩頭不到岸。